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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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通知

湘经信中小发展﹝2016﹞70号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经信局,有关信息化服务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3号)精神,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十三五”期间,每年支持100家左右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优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利益。发挥支持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热情,引导中小企业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树立互联网思维,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转型升级。  

    二、行动步骤

    在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以下简称平台网站)设立湖南省“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专栏,作为专项行动的工作平台。

    1、征集信息化服务商。在省经信委网站、平台往回走哪发布征集信息化服务商的通告,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信息化服务商。省经信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技术、规模、产品、服务等方面衡量甄选5家左右适合中小企业的优秀信息化服务商,并将服务商的基本情况、主要服务产品、服务方式、服务收费、服务承诺和联系方式等在平台网站公开,向全省中小企业重点推荐。以后每年年初,根据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服务业集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调整后服务商的相关情况。

    2、填报服务需求。每年4月底钱,各市州、县市区、工业园区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有需求的企业通过平台网站按要求填报服务需求,并且根据信息化服务商的特长意向选择服务商。

    3、确定企业名单。平台公司将企业填报服务需求和意向选择服务商的情况汇总,报省经信委。省经信委根据企业的服务需求和意向选择情况确定参加活动企业名单,将参加活动企业分配到各服务商。


附件:

2017年省经信委省工商联厅际合作计划


    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经信委、省工商联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17年厅际合作计划,共同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组织2017年全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梳理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制定出台民营企业问题交办机制的操作办法。

    二、开展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评估,提出政策意见。

    三、编制产业链民营领军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做大做强。

    四、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推进200户以上民营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造。

    五、落实省政府和国家国防科工局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央企对接合作;促进我省重点领域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与产业化,共同组织参与第二届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鼓励和指导有关企业或机构牵头组建行业商(协)会,聚集各类资源,畅通“军转民”、“民参军”渠道。

    六、推动跨部门合作。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的需要,举办产融对接重点项目推介会。联合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加大“税易贷”、“助保贷”、科技金融等推广力度,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评选表彰活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智慧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性建设,并把“双创”基地作为“同心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七、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