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湘西自治州工业企业创新创业“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来源:州经信委      阅读:510次


湘西自治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湘西自治州工业企业创新创业

“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公告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州发〔201411号)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弘扬企业家和工匠精神,促进创新创业,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十佳企业十佳企业经营者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十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宗旨

(一)着力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二)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542”发展战略,实施新型工业强州战略;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

(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经信委、州工商联。

三、评选范围

在我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经营者。

四、候选条件

(一)十佳企业候选条件

1、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违纪违法行为;

2、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

3、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3年各项经济指标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5、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无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企业环境优美,生产布局规范合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

6、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爱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劳资关系和谐,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十佳企业经营者候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敬业奉献,社会形象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具有较为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品牌、科技成果在州内、省内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勇于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4、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五、推荐申报

(一)推荐申报

在企业及企业家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双十佳候选对象推荐,经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后上报;

2、州属企业和在州央企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单位提交候选对象相关材料,按相关要求审核盖章后上报。

2、被推荐对象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主要事迹材料主要包括被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3、候选企业需提交企业标志照片五寸一张及电子版;候选企业经营者需交免冠、正面红底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4、候选对象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1份,于2016830日前寄送到州推新办(州经信委)。

六、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初审名单。

(二)复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三)大众评审

双十佳参评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在《团结报》、《湘西网》进行公示公告。开通湘西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手机微信双十佳评选活动投票窗口,进行大众评选投票。

(四)终审

召开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选打分,按照大众投票占40%分值、专家评审占60%分值,确定入选名单;将入选名单在《团结报》、《湘西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根据公示,最终确定本届双十佳名单。

七、表彰和宣传

以州委、州人民政府名义对评选出的双十佳进行表彰,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团结报》、《湘西网》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

八、有关事项

1、评选双十佳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2、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3、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安排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考察和负责联系双十佳当选者参加表彰大会。

九、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凤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凤凰县桔园路37号)

邮政编码:416200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743-3221528(兼传真)

邮箱:1148021723@qq.com

关于开展湘西自治州工业企业创新创业“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3)

“双十佳”附件1(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