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来源:州经信委 阅读:510次
湘西自治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湘西自治州工业企业创新创业
“双十佳”评选活动的公告
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州发〔2014〕11号)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振市场信心,弘扬企业家和工匠精神,促进创新创业,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十佳企业”和“十佳企业经营者”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十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宗旨
(一)着力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二)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542”发展战略,实施新型工业强州战略;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
(四)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州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经信委、州工商联。
三、评选范围
在我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经营者。
四、候选条件
(一)“十佳企业”候选条件
1、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违纪违法行为;
2、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
3、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连续3年各项经济指标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5、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无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企业环境优美,生产布局规范合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
6、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爱员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劳资关系和谐,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十佳企业经营者”候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敬业奉献,社会形象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具有较为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品牌、科技成果在州内、省内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勇于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4、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五、推荐申报
(一)推荐申报
在企业及企业家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双十佳”候选对象推荐,经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后上报;
2、州属企业和在州央企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单位提交候选对象相关材料,按相关要求审核盖章后上报。
2、被推荐对象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主要事迹材料主要包括被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3、候选企业需提交企业标志照片五寸一张及电子版;候选企业经营者需交免冠、正面红底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4、候选对象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1份,于2016年8月30日前寄送到州推新办(州经信委)。
六、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初审名单。
(二)复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三)大众评审
将“双十佳”参评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在《团结报》、《湘西网》进行公示公告。开通湘西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手机微信“双十佳”评选活动投票窗口,进行大众评选投票。
(四)终审
召开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选打分,按照大众投票占40%分值、专家评审占60%分值,确定入选名单;将入选名单在《团结报》、《湘西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根据公示,最终确定本届“双十佳”名单。
七、表彰和宣传
以州委、州人民政府名义对评选出的“双十佳”进行表彰,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团结报》、《湘西网》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
八、有关事项
1、评选“双十佳”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2、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3、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安排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考察和负责联系“双十佳”当选者参加表彰大会。
九、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凤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凤凰县桔园路37号)
邮政编码:416200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0743-322152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