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来源:省工信厅 阅读:338次
通 知
各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9号)和我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申报工作 在企业自愿基础上,推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0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已被确定为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的不再申报)。试点企业基本条件: 1、在全省或有关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拥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品牌管理基础,实施品牌战略意愿较强。 3、诚信经营,信誉良好。 4、产品质量水平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 5、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近3年在质量、环境、安全方面无不良记录。 如有符合条件且想申报的企业5月6日将相关材料盖章纸质版交我局汇总,并发电子版(发1148021723@qq.com),过期不候! 联系人:周华,联系电话:17775932298 凤凰县科工信局。谢谢大家!
凤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