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地税局为老旧困难企业减免房产税4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0日       来源:《团结报》      阅读:312次

      “以前办理困难减免需要一个月走程序,没想到现在这么快就得到批复了!而且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日前,凤凰县某困难企业财务人员在拿到减免税批复时,感叹房产税减免政策以及精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后给困难企业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政放权、精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文件精神,省、州局先后发布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减免若干问题的公告》和《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房产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的公告》,将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权限下放至县局一级。

  凤凰县地税局切实以落实新政策助推纳税服务工作为契机,及时组织税政工作人员学习新政策,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和依法运用新政策,不断推动政策活力释放,进一步实现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及纳税人满意度的有效提升。截至目前,共受理10户老旧困难企业房产税减免申请,减免税款40 余万元。